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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4年5月20日

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40條,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13日金管證券字第 1140340905號函辦理。
二、因應投資人申請以電子方式變更客戶基本資料之需求日增 ,增訂證券商得以電子方式受理委託人變更款項帳號。
三、檢附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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