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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會沿革


◎ 籌設背景

臺灣的證券市場,始於民國(以下同)42年春,其時政府為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徵收地主土地,發行土地實物債券及將 台泥、台紙、農林、工礦等四家公營事業公司的股票,搭配補償給地主,做為收購土地的補償代價。這些債券、股票連同省政 府所發行的政府公債,逐漸在市面流通,持有人需要流通的便 利管道,遂產生證券買賣行紀業務,形成我國初期的證券店頭市場。

政府為加強證券交易管理,乃於43年元月29日制定「臺灣省證券商管理辦法」,此為政府遷臺後最早的證券管理法規,其時證 券同業咸認為有組織同業公會之必要,遂於民國45年2月以「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名稱申請主管機關核准 設立,明訂以 配合政府經濟建設、糊勵國民儲蓄、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投資生產事 業為其宗旨,並於45年2月23日在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會 議室舉行成立大會,由殷 木桂先生擔任主席,會中除制定章程及年度預算外,並選出9位理事與3位監事。復 於翌(24)日召開 首屆理監事會議,由朱逸競先生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是為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之緣起,此其時證券商家數約有60家,惟登記會員 家數共24家。


◎ 台北市證券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

51年2月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營運後,依照證券商管理辦法規定,證券買賣業務必需在公開市場集中交易,而證券商非取得證券 交易所經紀人資格者,不得參 加集中買賣證券業務。換言之,原有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必需取得臺灣證券交易所經 紀人資格,方得繼續經營證券買賣業務。51年7月26日奉令改組,由原公會理監事8人組成改組委員會,並推選莊福先生為主任 委員,開始改組工作,先後召開三次會議,完成一切改組工作,復於51年9月更名為「台北市證券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 之會員計28家。至52年1月,奉台北市政府核定改稱為「台北市證券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

次(53)年本公會之業務規約奉核定為:「一、恪遵政府法令。二、不做場外交易。三、提高商業道德。四、樹立良好信用。 五、協助政府經建。六、繁榮社會金融。七、注意肅奸防諜。八、倡行敬軍勞軍。九、支援反共國策。十、完成復興大業。」。


◎ 改制後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56年7月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本公會第六屆理事會奉令改為第一屆。57年4月,證券交易法公布施行後,明訂章節規範證券商 同業公會組織,例如(一)、證券商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開業。(二)、訂定證券商同業公會之章程。(三)、規範理監事於會務 運作時之誠實信用原則…等。公會並於次(58)年奉准擴大改組為「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在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成 立當年(58年),共計有證券商25家,全年買賣成交總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捌點柒億元。而在58年至70年期間,證券商會員 公司家數痀維持在二、三十家左右規模,變動不大。


◎ 公會設立證券櫃檯買賣服務中心

71年1月,主管機關訂定「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開放債券的店頭交易,初期僅限於政府公債、金融債券、 國營事業債券之買賣。76年初,財政部為便利中小企業籌資及擴大證券市場規模之考量,指示證管會加速對股票櫃檯買賣市場 設立之規劃。77年2月本公會即設立「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櫃檯買賣服務中心」,處理債券及股票櫃檯市場之相關業務。 78年12月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台灣第1家上櫃公司,自此展開股票櫃檯買賣市場之新頁。

然而公會時期的櫃檯買賣市場發展未如預期,市場草創初期,交易量及上櫃家數均稀少,致櫃檯買賣業務在83年由公會捐助 壹億柒仟零貳拾伍萬元,另推動成立新設機構獨立於公會體系之外,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接手相關業務。


◎ 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77年元月份以前,奉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准設立之證券商痀加入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77年元月份證券交易法修正後, 證券商之設立由原先之特許制變為許可制,新證券商於77年7月起在全省各地如雨後春筍般紛紛設立。而台北市以外之證券 商仍依內政部致財政部函規定,暫先加入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證券商有鑑於區域券商之意見有其整合之必要, 遂於77年10月18日於宏華證券公司舉行座談會,席間一致同意籌組「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並推派宏華證券公司董 事長林宏宗先生籌辦申請事宜。

至77年12月31日召開發起人會議、78年元月31日在高雄國賓飯店舉行成立大會,並選出13席理事與3席監事,並由宏華證 券公司董事長林宏宗先生擔任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第一屆理事長,自此台灣地區南、北共有高雄市及台北市二個證券 公會併存。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正式成立

86年10月23日商業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確定部分行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只有中央機關而無地方 機關者,應組織全國單一性公會,並於同年11月10日經總統公布後施行,正式取得成立全國性商業同業公會之法源依據。

經由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監事、諮詢委員與各地區聯誼會會長所屬公司及高雄市三家券商等共42家擔任發起人, 於86年11月26日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成立全國單一性公會,並於87年元月份奉准設立。

案續經分別於87年2月12日、2月24日及3月17日召開籌備會,及二次法規與財務工作委員會後,於民國87年4月4日正式 在台北市來來大飯店召開成立大會,選出33席理事11席監事,並由姚棋輝先生當選全國公會第一屆理事長,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正式成立,成為商團法修正後臺灣地區第1個成立之全國單一性公會組織;續為推動會、業務整合,復分 別於88年7月31日及12月31日吸收合併台北市及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自成立至今,在第一屆理事長姚棋輝、劉富明及第二、三屆理事長簡鴻文先生及理監事團隊 的努力下,會務推展積極迅速。證券公會自民國45年設立迄今屆滿50週年,特為文介紹本公會這段組織沿革的過程

◎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參考年紀表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年紀表
台北市公會 高雄市公會 中華民國公會
年.月 改制前屆 改制後屆 年.月 屆次 年.月 屆次
45.2-47.4 第1屆        
47.4-50.4 第2屆        
50.4-51.9 第3屆        
51.9-54.1 第4屆        
54.1-56.1 第5屆        
56.1-56.7 第6屆        
56.7-60.5 第1屆        
60.5-62.7 第2屆        
62.7-64.10 第3屆        
64.10-69.1 第4屆        
69.1-72.3 第5屆        
72.3-75.2 第6屆        
75.2-78.3 第7屆        
78.3-81.3 第8屆 78.1-81.1 第1屆    
81.3-84.3 第9屆 81.1-84.1 第2屆    
84.3-87.3 第10屆 84.1-87.1 第3屆    
87.3-88.7 第11屆 87.1-88.12 第4屆 87.4-90.3 第1屆
89.1-90.3      
        90.3-93.3 第2屆
        93.3-96.4 第3屆
        96.4-99.4 第4屆
        99.4-102.3 第5屆
        102.3-105.7 第6屆
        105.7-108.7 第7屆
        108.7-111.7 第8屆
        111.7-迄今 第9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