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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會沿革


◎ 籌設背景(45年2月)

臺灣的證券市場,始於民國42年春,其時政府為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徵收地主土地,發行土地實物債券及將台泥、台紙、農林、工礦等四家公營事業公司的股票,搭配補償給地主,做為收購土地的補償代價。這些債券、股票連同省政府所發行的政府公債,逐漸在市面流通,持有人需要流通的便利管道,遂產生證券買賣行紀業務,形成我國初期的證券店頭市場。

政府為加強證券交易管理,乃於43年元月29日制定「臺灣省證券商管理辦法」,此為政府遷臺後最早的證券管理法規,其時證券同業咸認為有組織同業公會之必要,遂於452月以「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名稱申請核准設立,明訂以配合政府經濟建設、鼓勵國民儲蓄、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投資生產事業為宗旨,並於45223日在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會議室舉行成立大會,由殷木桂先生擔任主席,會中除制定章程及年度預算外,並選出9位理事與3位監事。復於翌(24)日召開首屆理監事會議,由朱逸競先生當選第一屆理事長,為本公會之緣起。


◎ 組織改制(51年9月至88年7月)

民國51年臺灣證券交易所成立後,依照證券商管理辦法規定,證券買賣業務必須在公開市場集中交易,而證券商非取得證券交易所經紀人資格者,不得參加集中買賣證券業務,亦即原有公會會員,必須取得臺灣證券交易所經紀人資格,方得繼續經營證券買賣業務。

本公會奉令改組並於519月更名為「台北市證券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至521月經台北市政府核定改稱為「台北市證券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復於58年核准擴大改組為「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設立證券櫃檯買賣服務中心(77年2月至83年)

民國711月主管機關訂定「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開放債券的店頭交易,初期僅限於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國營事業債券之買賣。76年初財政部為便利中小企業籌資及擴大證券市場規模,指示證管會加速對股票櫃檯買賣市場設立之規劃;772月本公會設立「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櫃檯買賣服務中心」,處理債券及股票櫃檯市場之相關業務。
櫃檯買賣業務在83年由本公會捐助壹億柒仟零貳拾伍萬元,推動成立新的獨立機構,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接手相關業務。


◎ 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成立(77年12月至88年12月)

民國77年元月證券交易法修正後,證券商之設立由原先之特許制變為許可制,新證券商於777月起在各地紛紛設立。而台北市以外之證券商仍依內政部致財政部函規定,暫先加入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證券商有鑑於區域證券商之意見有整合之必要,於771231日召開「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起人會議,78年元月31日在高雄國賓飯店舉行成立大會,選出13席理事與3席監事,並由宏華證券公司董事長林宏宗先生擔任第一屆理事長。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成立(87年4月至今)

民國861023日商業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確定部分行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只有中央機關而無地方機關者,應組織全國單一性公會,同年1110日經總統公布後施行,正式取得成立全國性商業同業公會之法源依據。

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監事、諮詢委員與各地區聯誼會會長所屬公司及高雄市3家證券商等共42家擔任發起人,於861126日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成立全國單一性公會,並於87年元月奉准設立。8744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正式成立,為推動會務及業務整合,復分別於88731日及1231日吸收合併台北市及高雄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參考年紀表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年紀表
台北市公會 高雄市公會 中華民國公會
年.月 改制前屆 改制後屆 年.月 屆次 年.月 屆次
45.2-47.4 第1屆        
47.4-50.4 第2屆        
50.4-51.9 第3屆        
51.9-54.1 第4屆        
54.1-56.1 第5屆        
56.1-56.7 第6屆        
56.7-60.5 第1屆        
60.5-62.7 第2屆        
62.7-64.10 第3屆        
64.10-69.1 第4屆        
69.1-72.3 第5屆        
72.3-75.2 第6屆        
75.2-78.3 第7屆        
78.3-81.3 第8屆 78.1-81.1 第1屆    
81.3-84.3 第9屆 81.1-84.1 第2屆    
84.3-87.3 第10屆 84.1-87.1 第3屆    
87.3-88.7 第11屆 87.1-88.12 第4屆 87.4-90.3 第1屆
89.1-90.3      
        90.3-93.3 第2屆
        93.3-96.4 第3屆
        96.4-99.4 第4屆
        99.4-102.3 第5屆
        102.3-105.7 第6屆
        105.7-108.7 第7屆
        108.7-111.7 第8屆
        111.7-114.7 第9屆
        114.7~ 第10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