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財富管理新方案」,金管會於109年5月公告,擬對符合一定條件之證券商提供高資產客戶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服務或以信託方式提供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服務者進行法規鬆綁。為協助證券商辦理高資產客戶相關業務,本公會於109年6月4日舉辦證券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座談會,邀請證券商會員公司代表與會,由賀理事長親自主持會議,透過座談會方式說明業務開放草案,並與業者進行意見交流,以利後續高資產客戶相關業務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