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公會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附錄疑似洗錢、資恐或武擴交易態樣」部分條文,請 查照。
一、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82435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重點: 新增交易類(二十四)-以鉅額交易方式買進特定股票後,短期內又以鉅額交易方式賣出該特定股票,達一定金額以上或筆數達一定數量以上,且無合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