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日期:113年03月28日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會員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並即日起實施。



一、本次修正條文,業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1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57169號函同意備查。
二、 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為完備本公會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事前申報範疇,增列「贈品廣告」暨事前申報案件申報生效期間由三個營業日調整為五個營業日,爰修訂第八條第一項相關規定。
    (二)為降低會員公司行政作業負擔,簡化申報程序,非屬事前申報案件改由會員公司依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控管,並填具非屬事前申報廣告刊登明細表及自我檢查表(詳附件一),由會員公司自行審核及保存紀錄二年,爰增訂第八條第四項規定。
三、檢附本次修正後之「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二)、「會員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管理辦法」(詳附件三)各乙份。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