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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1年06月22日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341549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證券商作業效率,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CA-18341,明訂委託人在總分公司分別開戶,如對帳單寄送地址相同者,無須取得客戶書面同意,得直接以合併列印後之對帳單交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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