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日期:111年01月26日

主旨:
公告修正「資恐防制法之證券商實務問答集」,請查照。



說明: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330853號函辦理。
二、依資恐防制法第7條第3項及金融機構對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通報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修正本公會「資恐防制法之證券商實務問答集」四、股務代理業務實務作業釋疑第3題第七點之答覆3及4內容詳附件。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