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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9年03月12日

主旨:
檢送「基金專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總契約範本」、「電子式交易委託買賣同意書」及「交易人員授權書」等三項範本各乙份,提供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管機構及證券商三方參考,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範本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3月8日金管證券字第0990006368號函核備在案。
二、目前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所經理之基金於國內各證券商開戶時,所簽立之「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及相關文件尚無統一格式及標準,致使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基金保管機構及證券商三方須依個別證券商或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所提供之契約條文逐項審核、溝通及修改,不僅耗費人力且徒增三方之困擾,亦未能明確規範立約人之權利義務,爰增訂上開範本供三方業者參考。
三、檢附「基金專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總契約範本」、「電子式交易委託買賣同意書」及「交易人員授權書」等三項範本各乙份供參, 貴會員亦可自本公會網站上自行下載。
四、請副本收受者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所屬各會員公司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