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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9年01月12日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59條(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1)、有價證券申購委託書(詳如附件2),自公告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月5日金管證券字第0980070622號函准予備查及98年12月22日本公會第4屆第1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