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日期:98年12月08日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專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證券商辦理合作推廣業務應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圖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讓專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證券商辦理合作推廣業務有所遵循,本公會訂定「專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證券商辦理合作推廣業務應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圖如附件,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1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098004876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二、請 貴公司自本文發文日起,依前揭規範辦理合作推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