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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7年12月26

主旨:
檢送「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簡式計算法)」、「證券商自有資本與風險約當金額之計算方式」及「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進階計算法)」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97年12月23日金管證二字第09700676701號、第09700676702號、第09700676703號函辦理。
二、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六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明細申報表(簡式計算法)」。
三、本次修正內容自九十八年一月申報九十七年十二月份證券商資本適足申報資料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