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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7年04月30

主旨:
茲修正本公會「業務查察辦法」(原「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業務查察辦法」)第2條及第7條、「專案檢查及輔導辦法」第3條條文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4月17日金管證二字第09700159443號函准予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