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日期:97年03月21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證券商辦理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買賣業務作業辦法」及「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並自即日起施行;檢送各該辦法之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3月11日金管證二字第097000576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