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日期:97年03月12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部分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3月3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04682號函准予 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