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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7年01月14

立法院96年12月21日通過「信託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證券業將可兼營信託業務。為協助專業證券商相關從業人員對信託業務的內容有進一步了解,本公會 已於97年1月14日舉辦「證券商如何經營信託業務說明會」,相關資料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