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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96年05月14

主旨:
函轉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台灣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股釋出全民釋股作業乙案相關宣導資料如附件,請各證券經紀商配合辦理並協助宣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96年5月1日「台視公股釋出辦理承銷作業協調會議」決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5月10日金管證二字第0960025052號函及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6年5月9日群金字第0960003264號函辦理。
二、財政部上述會議部分決議摘述如下:
(一)為保護投資人權益及考量申購作業之便利性、普遍性及周延性,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台視公股釋出全民釋股作業準用本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及「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等規定。即由全省經紀商受理投資人之申購,證交所辦理抽籤。
(二)群益證券公司應提供宣導海報於各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張貼。
三、群益證券公司本案宣導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Activity/TTV/Defaul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