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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7年03月31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自律規則」第4條之2(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並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3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 1070302618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配合金管會106年10月6日公告的「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部分修正條文修正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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