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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6年02月06日

主旨:
公告本公會「具證券承銷商資格之財務顧問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確認書之評估作業程序」(詳如附件1)及「確認書」範本(詳如附件2),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106年2月2日金管證交字第 1050051008號函准予備查。
二、證券承銷商辦理財務顧問相關業務,應將旨揭規範納入內部控制制度,落實執行,另本公會並將於網站揭露俾利證券商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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