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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5年12月14日

主旨:
檢送修正「客戶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契約書(範本)」第21條及第22條條文,並同時廢除「以電子憑證變更資料/ 註銷保管劃撥帳戶約定書(範本)」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2月12日金管證券字第 1050050005號函同意備查。
二、為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及因應電子商務蓬勃發展,明定客戶得以電子方式申請辦理帳簿劃撥及相關作業,有關客戶身分、意思表示之辨識與確認及申請文件之簽署,應依電子簽章法規定辦理,且不適用本契約書有關印鑑或簽名式樣及證券存摺之規定,爰修正本契約 (範本)第21條及第22條條文,並同時廢除「以電子憑證變更資料/註銷保管劃撥帳戶約定書(範本)」。
三、旨揭範本 貴會員亦可自本公會網站上自行下載。(http://www.csa.org.tw→公會法規→證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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