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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5年04月07日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14條之4第3項、第18條第3項、第30條之4 第3項及第33條第3項(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0836號准予備查函辦理。
二、為兼顧普通股股東權益暨保障投資人利益,爰修正轉(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附認股權特別股,於遇有現金減資時,轉(交)換及認購普通股之轉(交)換及認購價格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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