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指定之外國證券交易所名單(詳如附件),並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7222號函辦理。 二、本次新增美國巴茲交易所(BATS Exchange)及紐交所群島交易所(NYSE Arca)列入主管機關指定之外國證券交易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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