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附表」(詳如附件1)、「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查核程序附 表」(詳如附件2),自公告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3年2月13日本公會第6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配合主管機關102年12月23日公告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取消股票固定面額為新臺幣十元之規定,修正 本公會承銷商評估報告及查核程序相關附表。 三、旨揭修正條文,貴會員亦可自本公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