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本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 「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如附件, 並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5日金管證券字第1010002396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係因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子法公告實施,爰配合修正旨揭外國有價證券相關規範如附件。 三、旨揭相關規範修正條文,貴會員亦可自本公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