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證券半年刊1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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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025 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
案經主管機關採行,於 114 年 3 月 18 日以金管證券字第 11403333581 號令,放寬「證券商
管理規則」第 13 條負債總額之計算,新增得扣除證券商辦理承銷有價證券或股務代理業務所生代
收付性質之過渡性負債,及交割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之百分之五十。
另為避免證券商利誘投資人將資金存入分戶帳而產生疑慮,本公會並依主管機關函囑於 114
年 3 月 24 日函知證券商,請證券商與客戶約定分戶帳帳戶收益時,應確實遵循「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5 條、證券公會「會員自律公約」第 4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會員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
銷活動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8 款等相關規定,不得以顯不相當利益誘使投資人將資金存入
分戶帳。
參、結語
證券商各項業務之順利推動是厚植資本市場之關鍵,更是促進台灣發展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的基石。本案之開放,將有利證券商拓展業務,提升資本運用效率及增加財務運用彈性,並促進證
券商積極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