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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會半年刊 第 8 期 2024 年第 29 屆亞洲證券論壇 (ASF) 年會紀要                           49









                     自 1990 年以來,日本政府在社會保障上的支出顯著增加,隨之而來的債務成本不斷攀升,
                     使得年輕一代面臨更高的稅負與醫療支出,進而削弱了其儲蓄意願。目前,日本的債務占

                     GDP 比率已居全球首位,甚至超越義大利,這進一步加大了提升國家儲蓄水平的挑戰。
               ( 三 )  為應對上述挑戰,日本亟需採取多管齊下的對策;首先,延後退休年齡是一項關鍵措施,在
                     現行退休年齡 65 歲的基礎上,政府已建議企業將退休年齡延長至 70 歲;其次,現行隨著年

                     齡自動增加工資的年功序列工資制度也需改革,因其導致企業在聘用高齡員工時面臨較高成
                     本,推行基於生產力的薪酬制度,不僅能提高制度的可持續性,也能激勵員工延長工作年限
                     而不成為企業負擔;同時,過去20年中,日本市場的投資回報率僅為1.2倍,相較於美國的2.4

                     倍與英國的 1.6 倍,顯示出資產管理策略亟需改進。因此,制定更為有效的資產管理策略勢
                     在必行。

               ( 四 )  日本在金融教育領域面臨著教材不足與教學方法不當的雙重挑戰,許多教師反映自身難以勝
                     任金融教育,而學生普遍認為課程內容與日常生活脫節;例如,針對退休金、股票和債券等
                     議題,對於從未接觸過相關概念的年輕人而言,往往難以引起共鳴,為解決這一問題,2024

                     年成立的「日本金融經濟教育推進機構 (J-FLEC)」被視為一項重要舉措,自 2000 年以來,
                     日本金融廳 (FSA) 便開始推動金融教育,並制定指引促進其發展;2013 年成立的金融教育

                     促進理事會則由日本銀行 (BOJ)、金融廳及文部科學省等多個機構聯手推進。儘管如此,金
                     融教育仍需針對特定族群進行調整,例如針對即將退休的高齡者,因其接觸此類教育的機會
                     較少,根據統計,超過 80% 的年長者未曾接受過系統的金融教育;同時,中小企業亦亟需

                     專業的資產管理指導,因為缺乏金融知識常常導致企業出現財務失衡。研究顯示,接受過金
                     融教育的個人在經濟低迷時,其資產管理表現往往更為穩健。
               ( 五 )  在投資領域,日本的新興趨勢之一便是 ESG 投資;然而,目前 ESG 評分標準的不一致性已

                     對資產配置產生影響。不同評級機構 ( 如 Bloomberg 等 ) 採用各異的指標來評估企業環境表
                     現,從而導致評分結果存在顯著差異;此外,不同地區在碳定價、綠色債券及碳稅標準上也
                     缺乏統一;例如,歐洲與中國大陸在碳定價上存在明顯差異,而碳交易計劃中低排放企業出

                     售排放額度給高排放企業的機制,也對碳價格產生影響,為實現全球一致標準,統一碳定價

                     顯得至關重要;同樣,綠色債券的評級標準也因機構而異,隨著技術進步,低成本測量 CO 2
                     排放設備的問世,將有助於準確測量並調整政策,從而推動綠色金融標準化的進程。


               三、 新冠疫情後證券市場近期變化 (Recent changes in the securities markets post-
                     COVID)



               主持人: 瑞典證券市場協會 (SSMA) 執行長 Mr. Urban Funered

               與談人: IOSCO 第 3 委員會市場中介機構副主席暨日本金融廳國際資本市場監理副局長 Mr. Jiro
                        Masuda、澳洲金融市場協會 (AFMA) 總法律顧問 Mr. David Love、孟買證券交易所證券
                        商協會 (BBF) 前主席 Mr. Uttam Bag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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