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證券半年刊1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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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
專題論述
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
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陳怡均、羅嘉宜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副組長、專門委員
壹、 前言 貳、 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
為以「留財為主引資為輔」、「投資臺灣 一、 研擬開放高淨值投資法人及高資產
支持產業發展」為核心,針對客戶 ( 人 )、金 客戶得指定複委託保管機構
流 ( 錢 )、資產管理業者 ( 機構 )、投資工具 ( 商
品 ) 及誘因等五大要素,打造具有臺灣特色之 依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
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於 113 年 9 月 10 日對 理規則」( 下稱「複委託管理規則」) 第 23 條
外發布五大重點計畫,並在五大計畫下,陸續 第 1 項規定:「證券商接受委託人委託買進之
推展 16 項推動策略,期望透過法規鬆綁以及 外國有價證券,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應由證
跨部會合作,達到「二年有感、四年有變、六 券商以其名義或複受託金融機構名義寄託於交
年有成」的策略目標。金管會提出的五大重點 易當地保管機構保管,或委由臺灣集中保管結
計畫包括:一、壯大資產管理計畫,二、普惠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並詳實登載於委託人
永續融合計畫,三、財富管理促進計畫,四、 帳戶及對帳單,以供委託人查對。」,又證券
資金投入公建計畫,五、擴大投資臺灣計畫。 商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
證券期貨局配合上開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 法」第 21 條第 1 項前段亦有類似規定:「證
發展策略以「本國投信壯大計畫」、「股市壯 券商就其受託買進之外國有價證券,除委託人
大計畫」及「擴大證券商資產管理業務」為三 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應於交易當地保管機構
大主軸。證券期貨局已於 113 年邀集中華民國 開設保管專戶,以證券商自己之名義寄託存入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下稱證券商公會 ) 代表, 該帳戶保管。」,爰依據上開複委託規則規定,
討論建議方針及方向,以下分述預計擴大證券 目前僅專業機構投資人得自行指定保管機構。
商的業務範圍及法規鬆綁。 證券商公會指出,實務上,部分大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