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證券半年刊1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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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5 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
者共同成立私募股權基金,並由證券商之子公 109 年至 112 年間疫情影響及鄰近國家 ( 如香
司負責基金之營運。 港、新加坡等 ) 提供政策優惠措施,吸引海外
嗣於 109 年間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及協 資金投入,致本國 OSU 經紀業務量逐年下滑。
助培育資產管理人才,並增加私募股權基金
規模,金管會於 109 年 4 月 21 日發布有關「證 ( 二 ) 鬆綁 OSU 法規限制及延長租稅優惠期
券交易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之令,開放證 限,促進 OSU 業務發展
券商得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以及就所受 由於過去十年 OSU 發展經驗,因外在環
託管理之私募股權基金引介專業投資機構參 境變動影響及國際情勢改變,OSU 之開放效
與投資。 益未能完全顯現,爰本次金管會將藉由推動臺
金管會配合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 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目標及參考證
心發布五大具體措施,並輔以證券期貨業之投 券商公會提出相關建議,逐步提供 OSU 多項
信、股市及券商資產管理等三大支柱,協助壯 便捷措施,吸引海外資金回流,由我國 OSU
大我國資產管理業。其中,就擴大證券商資產 代為提供證券服務,擴大業務範圍及規模,進
管理業務部分,擬進一步將證券商轉投資或受 而促使 OSU 業務持續發展,成為推動亞洲資
託管理之創投或私募股權基金,納入對證券商 產管理中心之重要助力之一。茲說明如下:
或銀行之高資產客戶得提供之金融商品,以擴 1. 研擬簡化外國人 OSU 網路開戶作業流程及
大創投及私募股權基金規模,並進而促進實體 下單身分驗證方式
產業之發展,本項措施預計於 114 年底前完成 依據金管會 104 年 11 月 27 日金管證券
相關法規之修訂。 字第 1040048398 號令規定,OSU 對境外客
戶辦理行紀業務者,除例外規定事項外,應依
四、 OSU 吸引海外資金回流,由我國證 「複委託管理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依據現
券商代為管理 行 OSU 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 CA-19820 開
戶、徵信與帳戶管理作業,並未禁止 OSU 辦
( 一 ) 證券商 OSU 業務之辦理情形 理線上開戶作業,惟 OSU 自然人客戶須親持
為推動金融市場自由化與擴大金融機構業 文件開戶,且 OSU 法人客戶 KYC 作業繁瑣
務範疇,金管會前於 102 年開放證券商得設 且須經書面確認,致目前 OSU 境內外法人與
立會計獨立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 以下簡稱 自然人客戶,實務上均採臨櫃開戶作業。考量
OSU),經營國際證券業務,並提供相關租稅 申請文件仍需紙本寄回,較為繁瑣的開戶程序
優惠,且辦理業務排除「證券交易法」及「管 造成境外客戶開戶不便且亦不符合國際實務做
理外匯條例」之適用,俾與國際上其他境外金 法,為提升境外潛在客戶開戶意願,證券商公
融中心競爭。證券業 OSU 自 102 年開辦以來, 會建議可提供便捷網路開戶流程,爰金管會擬
截至 113 年底,計有 18 家業者獲准設立並開 放寬境外客戶可透過線上申請 OSU 開戶及簡
業,其中業務量及營收主要皆來自 OSU 自營 化相關作業流程。
業務,經紀業務較無起色,初步分析原因為境 另目前 OSU 在實務作業仍依照台股之相
外客戶開戶及身分驗證程序較為複雜,加以 關規定辦理,OSU 境內外客戶於網路下單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