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證券半年刊1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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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2024 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
( 二 ) 營運狀況: 二、 上市創新板
上市及上櫃規範架構雷同,且依層次邏輯
設計上市門檻高於上櫃門檻: ( 一 ) 板塊定位:
1. 獲利條件:原則應符合一定條件之獲利 1. 目標公司應為無法符合上市 ( 櫃 ) 一般板之
能力。 獲利及無獲利掛牌條件,或有不宜上市(櫃)
2. 無獲利條件:針對無法符合獲利條件之特 情事之創新企業。
色產業及獨角獸企業,另訂科技事業或文 2. 又如該創新企業尚處於非公開發行階段,
化創意事業及大型無獲利企業掛牌條件, 則無需先申請公開發行再申請上市,得於
簡述如下: 申請上市時一併申請「簡易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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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事業 :此制度建 藉由簡化程序及公開發行申報書件 ( 財務報
立已約莫 30 載,上市 ( 櫃 ) 市場建立 告由二本三年度簡化為一本二年度,及內
後,早期為推動創新產業發展,加速 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期間由一年度縮短為
產業轉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針對科 半年 ),加速創新企業申請進程。
技事業 ( 含生物科技、農業企業等 ) 或 3. 因此,創新板上市企業相較於一般板上市
文化創意事業等特色產業訂定特殊上 ( 櫃 ) 企業,多處於體質較不健全、營運較
市 ( 櫃 ) 條款,無須符合獲利條件,改 高風險屬性之發展階段,乃限定具一定程
以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例如 度投資經驗及風險承擔能力之「合格投資
經濟部、農業部、文化部等 ) 出具其 人」交易,以兼顧扶植創新企業發展及投
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具有市場性之評 資人保護,尤其,作為與上市 ( 櫃 ) 一般板
估意見,取代應具備獲利能力之原則, 之主要區隔。
且亦免除公司設立年限要求。另因實
務主要以科技事業掛牌為多數,故本 ( 二 ) 公司規模:
文論述以其作為代表。 申請上市時發行普通股股數達一千萬股以
(2) 大型無獲利企業:107 年為吸引創新 上 ( 即實收資本額門檻為 1 億元 ),當屬中大
能力或產品已獲得市場高估值之獨角 型企業。
獸企業掛牌,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針對
其營運特性打造以高市值或淨值為核 ( 三 ) 營運狀況:
心掛牌條件,搭配達一定程度之營業 1. 創新性審查:應符合政府產業發展策略,擁
收入及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等財務條 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
件,即免除應具獲利能力之要求。 式。意即創新能力或未達取得上市 ( 櫃 ) 一
般板科技事業意見書或大型無獲利企業高估
值之程度。
4 參閱李宜雯 (2016),「協助特色產業進入資本市場—特色產業上市 ( 櫃 ) 審查及資訊揭露規範」,證券暨期貨月刊,第三十四卷第
十一期,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