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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會半年刊 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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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推動家族辦公室發展                                    三、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共同成立資本市
                                                                     場服務團,協助推動資產管理中心

                   家族辦公室近年於香港、新加坡等亞太地                                政策
               區快速發展,金管會於 111 年起推動「信託 2.0
               第二階段計畫」,研議建構發展家族信託之法                                 證交所為配合金管會政策,協助推動打造

               制及稅務環境,本次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於「金                            具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已與櫃買中
               流 ( 錢 )」構面亦納入家族辦公室資產管理推                         心共同成立「資本市場服務團」,透過深化市
               動計畫,而涉及投信投顧業部分,係亞洲資產                            場服務,壯大我國資本市場。「資本市場服務

               管理中心「財富管理促進計畫」之推動家族辦                            團」下設「共同推動發行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小
               公室功能機構策略,內容包括:                                  組」、「推動永續發展債券小組」、「引導大

               1.  開放投顧事業協助客戶提供家族辦公室整                          眾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推動小組」及「促進
                  合顧問服務                                        國際交易所交流及跨境新商品合作小組」共四
                   為增加投顧事業附加價值、擴大投顧事業                          個小組,積極推動相關工作。其中涉及投信投

               業務範圍,金管會已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依                     顧業者部分,包括:
               投信投顧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3 款規定,發布金

               管證投字第 1130367069 號令,開放投顧事業                      ( 一 ) REIT 與公共建設商品化
               ( 含兼營投顧業務之投信事業 ) 得向金管會申                              資本市場服務團下第三小組「引導大眾資
               請核准,接受客戶委任辦理家族辦公室整合顧                            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推動小組」邀集律師、會

               問業務,即開放投顧事業得與提供信託、財務、                           計師、投信投顧公會及業者代表等組成團隊,
               會計、法律、稅務、慈善、教育服務等之專業                            藉由公私部門合作,研議推動引導 REIT 及國
               人士或業者合作,協助客戶進行以家業傳承與                            內債券市場投入公共建設之可行性,促進民間

               財富傳承為目的之顧問業務。                                   參與公共建設。研商議題包括如何引導大眾資
               2.  評估家族辦公室如何適用國內投顧事業相                          金投入公共建設及可能面臨問題、REIT 投資
                  關法規                                          公共建設可行性、法規限制及實務問題等,並

                   經瞭解香港、新加坡之證券主管機關並未                          將依研商結果擬訂具體作法及推動事項。
               專為家族辦公室設立發牌制度,而係視所營業

               活動決定是否適用當地證券管理法令,為利評                            ( 二 )  跨國交易所合作開發商品或技術交流
               估家族辦公室如何適用國內投顧事業相關規                                  資本市場服務團下第四小組「促進國際交
               定,金管會已請投信投顧公會參考亞太地區證                            易所交流及跨境新商品合作小組」負責促進各

               券主管機關對家族辦公室發牌規定,蒐集業者                            國交易所業務合作、推動跨境新商品 ( 如 ETF)
               意見及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委外研究,研議家族                            合作、吸引外國業者來台設立據點或拓展業

               辦公室如何適用法規或修法具體建議等。                              務。該小組將透過定期性會議討論上開負責事
                                                               項之執行面向,包括透過國際組織會議與出訪
                                                               拜會行程,促進各國交易所合作、持續了解業

                                                               者及國外交易所跨境發行意願、透過業者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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