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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會半年刊 第 9 期 證券商客戶身分驗證實務與制度精進芻議                                 45









               手持身分證拍照」、「身分證號末4碼+出生                            送「月對帳單」後應取得已讀回條;未取得已
               月日4碼」等多元方式,經進一步比較分析後                            讀回條者,須掛號寄送紙本對帳單。目前證券

               可歸納出以下顯著特點:                                     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證機制,主要是「帳號密
                                                               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及「身分證號末4
               特點一: 相同的線上服務,不同證券商得自行                           碼+出生月日4碼」等兩種方式,惟這在邏輯

                        選擇強弱程度不同的身分驗證機制                        上是否預表這兩種身分驗證機制的信任強弱程
                   首先,以開戶之既有戶線上加開其他商品                          度是相同的?設想若某人取得投資人身分證件
               交易帳戶為例,目前證券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                            ( 包括影印本文件 ),就能直接取得投資人「身

               證機制,主要是除了帳號密碼登入之外,在現                            分證號末4碼+出生月日4碼」的個人資訊,
               有證券商作業管理規則的框架下,證券商得自                            也就能以投資人名義訂閱對帳單,而這與「帳

               行選擇搭配電子交易憑證或 OTP 或是銀行帳                          號密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進行身分驗證
               戶,當作另一個複合式身分驗證機制的組合元                            在信任強弱程度上有非常大的區別,故二者之
               素選項,惟這在邏輯上是否預表電子交易憑                             間是否具備互相替代的關係,亦存在相當程度

               證、OTP 與銀行帳戶這三種身分驗證機制的                           的疑義。
               信任強弱程度是相同的?若比較 OTP 與銀行

               帳戶這兩項身分驗證機制,OTP 係證券商透                           特點二: 證券商某些業務採行的線上身分驗證
               過目前投資人在客戶檔案中留存的行動電話號                                     機制或與其業務風險程度並不適配
               碼或是電子郵件信箱,所傳送的一次性動態密                                 一般來說,證券商基於對風險識別與衡量

               碼,基本上並不能確認該行動電話號碼或是電                            的長期實務經驗,基本上對相關線上服務風險
               子郵件信箱,在法律層面上屬於投資人本人所                            評級的順序分別為:開戶、交易、帳務服務、
               有,最多只能理解為投資人意思表示其當下正                            集保作業、變更個人資料與線上簽署業務文

               在使用該行動電話號碼或是電子郵件信箱,而                            件,而開戶與交易列為最高等級,惟證券商某
               這與經過嚴謹銀行開戶程序且在法律層面上屬                            些業務採行的線上身分驗證機制或與其業務風
               於投資人本人所有的銀行帳戶,在信任強弱程                            險程度並不適配。

               度上有非常大的區別,故二者是否具備互相替                                 首先,以交易之補發電子交易密碼為例,
               代的關係,亦值得進一步探討與評估。                               目前證券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證機制,包括

                   其次,以帳務服務之電子對帳單為例,考                          「帳號密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生
               量當客戶交易金額比較大的時候,證券商作業                            日 + 電子交易憑證 +OTP」、「OTP+ 電子郵
               發生錯誤或是證券商與投資人之間發生客訴糾                            件信箱 E-mail」與「生日 +OTP+ 手持身分證

               紛的風險將顯著增加,所以證券主管機關為強                            拍照」等四種方式。考量帳號密碼登入已經涵
               化證券商落實重大交易通知、防範非本人操                             蓋包括但不限於既有戶加開其他商品交易帳

               作、保障投資人權益並符合稽核檢查資料保存                            戶、電子交易、API 申請及開通、申請或更新
               的要求,規定投資人申請電子對帳單證券商需                            電子交易憑證、股票抽籤與競價拍賣、申請調
               進行身分驗證,尤其是當訂閱電子對帳單之投                            整交易額度、訂閱電子對帳單、集保作業相關

               資人月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0 萬元者,寄                        交易、個人資料變更與線上簽署業務文件等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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