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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會半年刊 第 9 期 證券商客戶身分驗證實務與制度精進芻議 45
手持身分證拍照」、「身分證號末4碼+出生 送「月對帳單」後應取得已讀回條;未取得已
月日4碼」等多元方式,經進一步比較分析後 讀回條者,須掛號寄送紙本對帳單。目前證券
可歸納出以下顯著特點: 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證機制,主要是「帳號密
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及「身分證號末4
特點一: 相同的線上服務,不同證券商得自行 碼+出生月日4碼」等兩種方式,惟這在邏輯
選擇強弱程度不同的身分驗證機制 上是否預表這兩種身分驗證機制的信任強弱程
首先,以開戶之既有戶線上加開其他商品 度是相同的?設想若某人取得投資人身分證件
交易帳戶為例,目前證券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 ( 包括影印本文件 ),就能直接取得投資人「身
證機制,主要是除了帳號密碼登入之外,在現 分證號末4碼+出生月日4碼」的個人資訊,
有證券商作業管理規則的框架下,證券商得自 也就能以投資人名義訂閱對帳單,而這與「帳
行選擇搭配電子交易憑證或 OTP 或是銀行帳 號密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進行身分驗證
戶,當作另一個複合式身分驗證機制的組合元 在信任強弱程度上有非常大的區別,故二者之
素選項,惟這在邏輯上是否預表電子交易憑 間是否具備互相替代的關係,亦存在相當程度
證、OTP 與銀行帳戶這三種身分驗證機制的 的疑義。
信任強弱程度是相同的?若比較 OTP 與銀行
帳戶這兩項身分驗證機制,OTP 係證券商透 特點二: 證券商某些業務採行的線上身分驗證
過目前投資人在客戶檔案中留存的行動電話號 機制或與其業務風險程度並不適配
碼或是電子郵件信箱,所傳送的一次性動態密 一般來說,證券商基於對風險識別與衡量
碼,基本上並不能確認該行動電話號碼或是電 的長期實務經驗,基本上對相關線上服務風險
子郵件信箱,在法律層面上屬於投資人本人所 評級的順序分別為:開戶、交易、帳務服務、
有,最多只能理解為投資人意思表示其當下正 集保作業、變更個人資料與線上簽署業務文
在使用該行動電話號碼或是電子郵件信箱,而 件,而開戶與交易列為最高等級,惟證券商某
這與經過嚴謹銀行開戶程序且在法律層面上屬 些業務採行的線上身分驗證機制或與其業務風
於投資人本人所有的銀行帳戶,在信任強弱程 險程度並不適配。
度上有非常大的區別,故二者是否具備互相替 首先,以交易之補發電子交易密碼為例,
代的關係,亦值得進一步探討與評估。 目前證券商實務採行的身分驗證機制,包括
其次,以帳務服務之電子對帳單為例,考 「帳號密碼登入搭配電子交易憑證」、「生
量當客戶交易金額比較大的時候,證券商作業 日 + 電子交易憑證 +OTP」、「OTP+ 電子郵
發生錯誤或是證券商與投資人之間發生客訴糾 件信箱 E-mail」與「生日 +OTP+ 手持身分證
紛的風險將顯著增加,所以證券主管機關為強 拍照」等四種方式。考量帳號密碼登入已經涵
化證券商落實重大交易通知、防範非本人操 蓋包括但不限於既有戶加開其他商品交易帳
作、保障投資人權益並符合稽核檢查資料保存 戶、電子交易、API 申請及開通、申請或更新
的要求,規定投資人申請電子對帳單證券商需 電子交易憑證、股票抽籤與競價拍賣、申請調
進行身分驗證,尤其是當訂閱電子對帳單之投 整交易額度、訂閱電子對帳單、集保作業相關
資人月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0 萬元者,寄 交易、個人資料變更與線上簽署業務文件等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