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證券半年刊1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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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2026 TAIWAN SECURITIES ASSOCIATION
1. 明定該債券須同時於與我國主管機關 國際金融機構之競合與交流,有助提升我國承
已簽署監理合作協議 (MMoU) 之國外 銷商招攬海外客戶之能力,並累積跨境承銷與
證券市場掛牌。 市場拓展之實務經驗,帶動承銷產業之專業深
2. 明定參與辦理境外募集與發行之境外 化與升級。
金融機構或其關係企業,應於我國境
內設有具我國國際債券承銷商資格之 肆、 結語
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3. 明定未具我國國際債券承銷商資格者, 櫃買中心將配合主管機關「亞洲創新籌資
不得於我國境內銷售該債券或銷售予 平台」政策,持續精進我國股票市場及債券市
境內投資人,並應記載於公開說明書 場,期待透過更友善彈性的資本市場,匯聚國
等法律文件。 家政策重點產業,形塑完整創新生態系。
4. 境外募集與發行之外幣計價債券應由 在股票市場方面,櫃買中心持續扶植電子
發行人委任具我國國際債券承銷商資 科技、綠能環保、數位雲端及資安、AI、生技
格之承銷商協助申請櫃檯買賣。 醫療及國家戰略核心產業等優質企業進入資本
此外,為強化投資人保護,發行人仍應委 市場,包含與證交所共同成立「臺灣資本市
任合格之證券自營商擔任流動量提供者,並依 場服務團」,與各中介機構 ( 證券商及會計師
櫃買中心相關規定提供報價,櫃買中心亦規劃 等 ) 合作發掘潛在優質案源,加強宣導櫃買市
透過差異化債券簡稱以強化辨識度。 場特色及優勢,暨在國際證券市場之表現,並
瞭解公司進入資本市場遭遇之困難及提供具體
( 三 ) 推動效益 建議,以協助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俾持續壯大
透過開放境外募集與發行之外幣計價債券 臺灣資本市場價值;在債券市場方面,櫃買中
得於我國市場雙掛牌,在發行面得使外國發行 心則透過三大精進措施,逐步強化我國債券市
人不再受限於須全數於境內完成募集之限制, 場與國際實務接軌,以擴大發行人基礎及豐富
可提升我國債券發行制度之彈性,並增加國際 投資商品選擇,提升我國市場深度與國際能見
發行人來臺掛牌之誘因,有助於挹注國際債券 度,並帶動證券產業專業量能之深化,將臺灣
市場規模成長之量能。在投資面,透過金融進 打造為具國際競爭力之債券籌資與交易中心。
口替代,境內投資人毋須至海外市場即可取得 展望未來,櫃買中心將持續傾聽市場需
相關債券,不僅提升投資便利性與多元性,亦 求,並參考國際相關規範,適時檢討上櫃與興
可透過我國既有之資訊申報與揭露規範,強化 櫃之審查制度,健全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環
資訊透明度與投資人保護,有利投資人完整掌 境,同時將持續精進債券市場之發行與交易制
握相關資訊。 度,多元化投融資管道及提升市場運作效能,
另就產業面分析,部分外國發行人或海外 提供企業穩定且具彈性之中長期資金來源,以
投資人仍偏好與經常往來之海外金融機構合 發揮股債雙核心之綜效,共同支持企業不同成
作,透過相關制度開放,可促進我國承銷商與 長階段之資金需求與發展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