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17
公告本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自公告日起施行 。
 

 

受文者:本公會所屬各證券商會員總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中證商電字第0970001247號
 

 
 

主旨:

公告增訂本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49條之4(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7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3762號函准予備查。  
 
公會函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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